一、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时间安排
7月9日—7月10日,公办初中统一报名。
7月16日—7月17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学生
1.新生报名联系卡(A、B卡)
2.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新生报名联系卡(A、B卡)
2.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3.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五、招生地段范围
民族大道(竹溪立交至埌东客运站)双号、铜鼓岭路(民族大道至凤岭南路口)、会展路、中新路、中柬路、中马路、中老路、中泰路、中缅路、中菲路、中越路、中文路、桂雅路、桂花路、朱槿路、木槿路、紫荆路、合作路、樱花路、莲花路、青林路、青秀路、青湖路、青环路(民族大道至凤岭南路口)、石园路、越秀路、会秀路、竹秀路、竹溪大道(竹溪立交至青竹立交)双号、桂岭路、林里桥路(仙葫大道至凤岭南路口)以西、凤岭南路(会展路口至林里桥路口)以北。